更添十岁应为相,岁酒从今把未休。
闻得一毛添五色,眼看相逐凤池头。
熊孺登,钟陵(今江西省进贤县)人,约唐宪宗元和(806—820)前后在世。元和年间(806—820)登进士第,为四川藩镇从事,与白居易、刘禹锡友善,时相赠答。白居易《洪州逢熊孺登》、刘禹锡《送湘阳熊判官孺登府罢归钟陵,因寄呈江西裴中丞二十三兄》,表达了他们之间情谊。他勤于创作,写诗很多,而传于后世的仅存诗集一卷。其中赠答应酬之作较多,佳句不少。有些诗句感情真挚、动人,为时所传诵。
《和窦中丞岁酒喜见小男两岁》是唐代诗人熊孺登创作的一首诗。诗人窦中丞会举办两岁男孩的宴会,熊孺登作为友人在这个场合上作了这首诗。
诗中熊孺登说他的小儿子已经长到了十岁的年纪,正当应该开始学习为国家尽忠的时候,而窦中丞的孩子却只有两岁,还没有出生就能享受岁酒。他的语气中充满了嫉妒和羡慕。
接下来的两句诗用诗人的创作手法将情感通过形象的语言表达出来。他说,窦中丞家里的一只花鹿长了一根新毛,这根新毛添上了五种颜色。就像这新毛一样,他眼看着窦中丞的孩子一步步地成长。
这首诗揭示了作者对年龄的焦虑和不满,但也透露出对窦中丞的赞美和羡慕。整首诗情感鲜明,展现了诗人对年龄、成长和命运的矛盾感受。
hé dòu zhōng chéng suì jiǔ xǐ jiàn xiǎo nán liǎng suì
和窦中丞岁酒喜见小男两岁
gèng tiān shí suì yīng wèi xiāng, suì jiǔ cóng jīn bǎ wèi xiū.
更添十岁应为相,岁酒从今把未休。
wén de yī máo tiān wǔ sè, yǎn kàn xiàng zhú fèng chí tóu.
闻得一毛添五色,眼看相逐凤池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