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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李阆州禀议三首 宋代 洪咨夔

顽民迁洛风随改,佞士归唐操立更。
勿怪训狐知气转,铜丸落落便春声。

《次李阆州禀议三首》作者 洪咨夔

洪咨夔,(1176~1236),南宋诗人,汉族人。字舜俞,号平斋。於潜(今属浙江临安县)人。嘉泰二年(1202)进士。授如皋主簿,寻为饶州教授。作《大治赋》,受到楼钥赏识。著作有《春秋说》3卷、《西汉诏令揽钞》等。

《次李阆州禀议三首》的译文

《次李阆州禀议三首·训狐》是宋代洪咨夔所作的一首诗词。以下是该诗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顽民迁洛风随改,
佞士归唐操立更。
勿怪训狐知气转,
铜丸落落便春声。

诗意:
这首诗词以训狐为题,通过讽刺和比喻的手法,抨击了当时社会上的一些顽民和佞士。诗人以狐狸为象征,通过对狐狸的描述来传达自己的观点。

赏析:
首联写道,顽民迁往洛阳,风俗随之改变。这里的顽民指的是不守礼仪、品行不端的人。他们的行为、言语和思想都受到了迁往洛阳这一新环境的影响,开始逐渐改变。这里洛阳是指当时的宋都,代表了中央政权和文化中心。

次联写道,佞士们纷纷回归唐朝,改变了自己的言行。佞士指的是奉承附和权贵、言辞虚伪的人。他们在改朝换代之际,纷纷投靠新的政权,改变立场,以求保全自己的利益。

末联写道,不要奇怪训狐之道竟然能够洞察时势的变化。狐狸是狡猾的动物,训狐是指驯服狐狸,使其服从人的指令。这里暗喻诗人自己具有洞察时势和社会风气的能力。

这首诗以狐狸为隐喻,通过对狐狸性格特点的描写和训狐的比喻,讽刺了当时的社会风气和人们的行为。诗人通过对狐狸的描述,暗示了社会上的一些人的虚伪、奉承和投机行为。整首诗用简练的语言表达了诗人对社会现象的批评和对人性的思考,展现了他对时代变革和社会风气的观察力和独立思考的态度。

* 此内容来自古诗词爱好者,仅供参考

《次李阆州禀议三首》的拼音

cì lǐ láng zhōu bǐng yì sān shǒu
次李阆州禀议三首

wán mín qiān luò fēng suí gǎi, nìng shì guī táng cāo lì gèng.
顽民迁洛风随改,佞士归唐操立更。
wù guài xùn hú zhī qì zhuǎn, tóng wán luò luò biàn chūn shēng.
勿怪训狐知气转,铜丸落落便春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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