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许公不许,法不如公严。
公不为我留,宁避世俗嫌。
这首诗是彭龟年写给徐商老的五首诗之一,表达了他对徐商老的敬意和离别之情。以下是译文、诗意和赏析:
译文:
法官虽有法度,但法度也不如公正严格。公正严格的人不会为我留下,宁愿避开世俗的嫌隙。
诗意:
这首诗表达了彭龟年对徐商老的敬意和感慨,他认为徐商老是一个公正严格的人,有自己坚定的原则和信仰,不会为了个人私利而违反法度,这种品质值得他所尊敬。但是,他也意识到在世俗的社会中,这种品质可能会让人遭受误解和排斥,因此他选择了离开,避免世俗的嫌隙。
赏析:
这首诗的主题是对公正和原则的赞颂,同时也是对生活现实的思考和抉择。彭龟年通过赞美徐商老的品质,表达了自己对这种品质的认同和崇敬,同时也把这种品质作为自己人生追求的目标。他的选择离开,也是在表达对现实的不满和对自己生活的追求,这种选择也是在保护自己的精神世界和价值观。这首诗语言简洁,字字珠玑,表达了作者深沉的思考和内心的感受,是一首具有深刻哲理和感人情感的佳作。
bié xú shāng lǎo fèng cí guī qīng jiāng wǔ shǒu
别徐商老奉祠归清江五首
fǎ xǔ gōng bù xǔ, fǎ bù rú gōng yán.
法许公不许,法不如公严。
gōng bù wéi wǒ liú, níng bì shì sú xián.
公不为我留,宁避世俗嫌。